西藏的喪葬習俗
喪葬是人們對死者的歸宿,對彼岸世界的認識及其生活的願望,反映了人們對死者的態度。西藏人由於受佛教的影響,非常重視死後的超度等宗教儀式,除了念經,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上供下施,即供養三寶和向貧弱者的施捨,子女甚至為此不惜傾家蕩產,而天藏就是一種施捨,而且被稱為是最後的施捨。
歷史上西藏流行土葬,但從佛教傳入西藏後,西藏的葬俗就發生了變化,其中最流行的所謂天葬(鳥葬)就是佛教思想影響下產生的葬俗,其涵義是將自己的屍體施捨給動物。 由於佛教影響,藏人認為身體不過是靈魂寄宿的軀殼,根據緣起性空的思想,也不過是由各種元素聚合而成,當靈魂由於軀殼不堪使用而離開後,軀殼就變的沒有意義,而如果把這個已經不能用的軀殼施捨給動物,自然就是功德一樁,特別是西藏人非常重視臨死前的動念,因此也就格外重視這個被稱為最後施捨的傳統。民間傳說這種葬俗源自帕黨巴桑杰,據說覺囊派創始人帕黨巴桑杰去世前,告訴弟子們將他的屍體施捨給動物。因為動物吃了人的屍體後就不會傷害其他的生命,等于拯救了其他生命,功德無量。由此西藏的葬俗由原來的土葬習俗轉為天葬。其他如火葬(被認為是一種供養)、水葬(向魚類施捨屍體)、野葬(向鳥獸施捨屍體)均源于同樣的上供下施的理念。 屍體的處理程序
屍體的處理過程大同小異,人死後,立即向喇嘛活佛報告,請他念頌適當的經文,超度亡靈,防止靈魂走入歧途。祈禱神佛,讓死者轉生極樂佛界或盡快轉世投生到佛法盛行之地,西藏人不會祈禱自己的親人轉生到仙界,因為仙界還是在輪迴之中,人類卻由於有限的壽命和困難而被認為是最有可能達到成佛途徑的,因此藏人認為如果不能投生到佛界就最好轉世到佛法昌盛的地方。這個程序完畢後,才能動屍體。
在一些沒有喇嘛的地方,親人除了念頌六字真言等通俗經文而外,有些地方還會對著剛剛斷氣之逝者的耳朵反復告誡他專心向佛祈禱,不要留戀家人和世間物等,死者親屬也儘量克製不能號哭,因為這會使死者懷念家人、留戀世間而影響其專心祈禱和奔向中陰之路。 一般而言,僧人屍體收為禪坐姿勢,而有些高僧臨圓寂時自然成坐姿勢入定。而俗人的屍體一般是卷曲起來,並把頭彎與兩膝之間,成嬰兒投胎姿勢, 但也有一些地方將屍體綑綁成盤腿、雙手合什狀。 屍體一般根據高僧的卦示要在家中停放三天左右,但如果是年底,則必須在新年之前處理屍體。期間開始請僧人來念經,以超都死者靈魂,出葬時間一般要經過打卦擇吉日。 出葬那天,在康區一些地方,由子女或親人輪流背著屍體順時針方向圍繞寺院,寺院的僧人也會集體為死者念經超度,然後送到天葬場或用其他葬禮。在衛藏等地區則是直接從家中背走。 另外在康區的許多地方,處理屍體的都是寺院的僧人,一般認為僧人處理屍體不僅使死者家屬感到極大的寬慰,而且由僧人處理屍體使僧人更能感受無常,那些處理過很多屍體的僧人受到人們的尊崇。但在衛藏地區卻有專門的背屍人,他們是俗人,而且並不認為是高尚的職業。 處理屍體的方法最普遍的就是天葬(鳥葬),此外西藏各地還有其他的葬法,主要有塔葬、水葬、火葬、野葬、土葬等,現一一簡介如下。 天葬(鳥葬)
就是把屍體餵給鳥類,把屍體放在天葬台後,點燃松柏香煙,松柏撒上糌粑,香煙升起,應群就會趕來並在上空盤旋或降落到附近靜候完成一些宗教儀式,這時天葬師將屍體固定後在屍體背部劃開,鷹群就會一擁而上,搶食屍體,等表面的肉吃的差不多了,天葬師上前將剩下的屍體肢解,砸骨成碎,摻拌糌粑,供鷹啄食,以吃光為吉利。因為民間習俗認為生前作惡多端,為非作歹的人死後,鷹不吃這種人的肉;由於很多時候會出現鷹再怎麼也不肯吃一些死者的屍體的現象,有時同時送來幾具屍體,幾十成百的鷹拼命搶食其中的一些屍體,但對旁邊另外的屍體卻不聞不問,這些都助長了這種民間的觀點。
在西藏因痲瘋病或其他烈性傳染病去世的不能實施天葬,因為擔心將病傳染給鳥類,有失施捨的原意,此外在很多地方還不允許亂倫者等死後天葬,這兩類人一般只能采取土葬。 塔葬
塔葬是一種高層次的葬禮,只用於高僧大德或大活佛。塔葬習俗來源於印度。相傳,釋迦牟尼圓寂後,他的遺體由弟子和信徒門火化,其舍利被藦揭托等八國的人們分別引去,建塔供奉。這就是塔葬之始。後來這個習俗被佛教弟子門沿用。後來逐漸的開始將真身存在塔內供奉,西藏實行靈塔,已見史書記載為公元八世紀,在桑耶寺旁的山角下,為印度僧人蓮花生修建了第一座靈塔,距今有一千二百多年的歷史了。其後如格魯巴創始人宗喀巴以及其弟子歷輩達賴喇嘛、班禪喇嘛和甘登赤巴、其他大活佛等地位顯赫或事業有成的高僧大德一般都採用塔葬。由於西藏歷史上高僧輩出,因此在西藏的許多地方都有靈塔,只是在中共侵占西藏後,大部分在民主改革期間被摧毀,其他的也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毀。如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絡絨扎巴圓寂後,就在甘登寺修建靈塔供奉,成為甘登寺吸引信徒的重要文物財寶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 "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"運動中,將甘登寺徹底砸毀成廢墟。從五世至十三世達賴喇嘛(缺六世)的遺體也塔葬於拉薩布達拉宮內。
靈塔是將高僧法體不動一刀一口,順口和肛門將內臟取出,再用各種名貴藥品和香料進行處理後,安放在用金、銀皮制成的塔內。塔上鑲以珍珠、瑪瑙、珊瑚、松耳石、玉石、琥玻、寶石等各種珍寶,供奉在殿堂內,供信徒瞻仰和供奉。 布達拉宮內五至十三世(缺六世)達賴喇嘛的八座金質靈塔,其中五世和十三世的最高大豪華,高達十四點五八米。 靈塔的種類很多。有金、銀、銅、木、泥靈塔。它是根據活佛的地位而定。金靈塔一般達賴喇嘛才有資格享受,其他活佛都是銀質靈塔。 除達賴和班禪的靈塔分別建在布達拉和扎西倫布寺外。其他活佛的靈塔分別存放在活佛所屬寺院內供奉。 靈塔的建立主要是為了讓後世信徒瞻仰和供奉。 火葬
火葬也是較普遍的一種葬法,特別是僧人、高貴人死後,進行火化。在很多地方被認為是一種供養,燒畢將骨灰撒向高山之頂、大森林和江河之中。如果是高僧大德則將舍利子或骨灰裝入塔中進行供奉。火化時,請僧人念經,邊念經,邊用酥油引燃,親人和好友也來燒油,以示祭悼和供養。
野葬
野葬主要流行於藏北高原和西藏吉隆以及蒙古的極少數地區。一般都是將屍體馱到離家稍遠的山坡、山溝或草灘上,屍體裸留為鳥獸吞食。過10天半個月後去看,待肌肉被鷹吃盡後,將骨頭就地埋葬。另外也有人死後將屍體赤裸放在臨終時的那個位置上,家人帶帳篷搬走。隔一段時間看是否被鳥獸吃盡,然後將骨頭埋好為完。
土葬
土葬是西藏最原始的習慣,佛教興起後在西藏基本上不作為正常的葬喪方式,但在康區極少數邊緣地區據說仍沿襲至今。在西藏的大部分地方,土葬僅僅是一種用於因患麻瘋病等傳染病而死的人的葬喪方式,自然是埋在地下不使其傳染。另外在一些地方則規定亂倫者和犯罪處死、凶殺而死者不許火葬、天葬和水葬,必須實行土葬。
除了上述的葬喪習慣,在西藏還有崖葬、多次葬等。其中崖葬是在人死後將屍體葬在遮雨、通風、蔽日、乾燥的自然崖洞內,用石塊封上口。這是一種古老的習俗,這今仍在西藏的少數地區流行。 而多次葬是在康區流行火葬地區采取的一種葬法。即如果夏天死人,火葬要污染環境得罪地方神,引來天乾,故只好土葬,秋收後再挖出來火葬。這就是多次葬。 上述葬法局限於少數地區,不帶普遍性。 以上葬法在進行之前都要舉行宗教儀式,但藏人幼兒夭亡,死後不舉行什麼葬禮,靠近江河流域的直接投入江河之中。在沒有大江大河的地方則把屍體放入陶罐中,蓋好埋在野外或專門安葬幼兒的墓地,然後再請僧人念經超度。 葬禮的習俗與禁忌
人死後,在屍體邊點上油燈,作為供養,也有的解釋為是為死者靈魂在陰間作指路明燈,不使他誤入歧途。
西藏人的葬禮中最看重的是舉行各種的宗教儀式以及上供下施,認為這是唯一對死者有益的儀式,沒有象西方或中國那樣送花圈、奏哀樂的習慣,也不布置專門靈堂(宗教高僧遺體放入經堂或專門的佛殿內),不燒紙錢,親人不戴孝,送葬不放鞭炮,不奏樂(宗教高僧出葬要奏樂)。 在西藏,人死後,家人在四十九天內不梳洗打扮,取下一切裝飾,不能笑,不能高聲說話,不穿新衣服,更不能唱歌跳舞,前來吊唁的人也要遵守這些規距。一家人死了,鄰居、村寨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不辦喜事,不唱歌跳舞,如遇到經占卜早已選定吉日,無法更改延期時,則向死者家攜禮取得諒解同意,送上一些錢、糧、酒和其它物品。如果在節日前去世,同村的人除了小孩而外大人不過年,同時也會降低節日的喜樂氣氛;有些地區村裡死了人,全村在三天之內不下地勞動,以示悼念等等。各種習俗因地而異,種類繁多,不勝枚舉。 死者家裡每過七天要為死者念經行善,舉行各種超度亡靈的法事,到寺院供燈添油,給乞丐施捨,給野狗等餵食物,給小孩送食糖(有些地方稱為討六字真言,即小孩知道分發糖果的原因,因此會一邊吃糖一邊念頌六字真言為死者祈禱),希望為死者增加善業,早日投胎轉生人間,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為至。在此期間,家人禁忌殺生,雖吃牛羊肉,但不親手宰殺。 到了最後一個七日時,親朋好友、鄰居、村寨都來舉行較大的祭祀。四十九天一過,一切恢復原狀,認為死者的靈魂已投胎或進入另外一個世界,他(她)與活人已脫離了一切關係,也忌諱提起死者的名字。但為死者點燈和祭念活動不斷。週年後還要舉行宗教儀式等。 死者生前的衣物和裝飾及其財物,一般要將其中一部分或全部送給寺院或僧人作為布施。有些地區將全村,甚至全部落的人和所有親朋好友邀請到家中,舉行隆重的紀念活動。主人大辦宴席,讓其參加者盡情飲酒吃肉,熱鬧一天之兩天。 藏人相信人死後還要根據自己的善惡因果報應投胎轉世,其過程漫長而又充滿艱險的,為此,死者要靠活人通過葬禮、點燈、念經、布施等,為死者增加善業,除去或減少惡業罪過,順利通向光明,以求轉世在具有成佛條件的環境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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